商標法實施30年成就輝煌
商標法實施30年來,我國的商標事業取得了輝煌成就,但同時,我國市場主體平均擁有的有效注冊商標數量仍較少,商標侵權手段多樣。這說明打擊商標侵權和假冒偽劣行動的力度以及商標海外維權力度還需加強。應加強商標監測。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委托律師及時搜集侵權信息;密切關注《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要及時提出異議或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30年來,我國實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軌制的商標專用權保護體系。全國各級工商機關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行動相結合,不斷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僅2012年,全國工商系統共立案查處侵權假冒案件12萬件,占各行政執法部門全部統計數的36.4%,罰沒金額8.5億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76件,涉案金額20.2億元。
防止搶注未雨綢繆最為重要,不同企業可以采取不同的商標保護策略,一般來說國內市場領先企業國內產品處于一線地位在國際上也有一定的認知度,應該考慮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是一種注冊人僅僅需要提交一種申請即可以確保其商標在多國受到保護的國際條約體系,注冊費用比較低手續也簡單也節省時間,一般來說6個月左右即可獲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頒發的商標國際注冊證明,而對于具有明確海外發展計劃的大型企業最好的商標保護措施就是針對目標市場委托商標事務所以逐一注冊的方式進行海外商標注冊,這樣也可以保護自己的商標。
截至2012年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已達1136萬件,累計注冊量已達765.6萬件,有效注冊商標已達640萬件,均居世界第一。我國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商標大國”。其中僅今年前4個月,商標注冊申請量達53.8萬件,同比增長10.6%,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商標法實施30年來,緊緊圍繞服務發展大局,商標戰略取得了顯著成效。其具體表現在:基本建立了科學的商標戰略實施組織領導體系;商標意識顯著增強;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工作取得成效,示范引領作用突顯;商標注冊和保護的效能顯著提高等方面。
30年來,我國的商標注冊年申請量從1983年的2.08萬件上升到2012年的164.83萬件。我們在為商標意識深入人心而喜悅的同時,更感受到巨大壓力。為方便商標注冊申請人,提高商標注冊效率,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不斷完善商標審查和審理標準,規范商標工作流程,加強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在商標審查、異議和評審案件數量和難度均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審查周期繼續保持在10個月,異議和評審案件審理周期繼續保持在18個月。
新修改的商標法有望今年通過,有關商標的法律法規會更加健全,有利于全面提高商標注冊管理的效率和質量,促進商標事業健康發展,真正達到國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