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要清理的不是維也納酒店注冊商標,而是用作地名時的不規范
最近,“海南15家維也納酒店因不規范地名被通報”一事引發輿論高度關注。6月19日下午,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情況通氣會在海口召開,省民政廳副廳長石清理會后就相關問題回答媒體提問。
通過海南網絡廣播電視臺直播視頻獲悉,石清理當場表示,維也納是屬于注冊的商標,商標的使用自有相關規定,但是商標不能做延伸、作為地名標識,因此我們要清理的不是維也納的商標,要清理的是它作為地名標識來使用的不規范。舉例說,在地圖上你就不能在把地理位置名稱寫為維也納,它只是一個商標,作為商標使用是沒問題,但延伸為地理標識時就不規范,需要進行清理整治。
他說,當然,清理整治也將由相關職能部門擔負這個責任,比如從地圖上進行修正等等。
石清理還指出,商標在營運、宣傳中都可以使用,但作為商標名稱的維也納不能延伸作為地名標識,地圖上不能以維也納來作為標注。
對于這些不規范地名,石清理透露,下一步會通過專家論證來出臺一個整改的方案,整改將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來進行。
上述進入清理整治名單的這15家酒店分別是:海口市維也納國際酒店(海口汽車西站店)、維也納國際酒店(海口會展中心店)、維也納國際酒店(海口高鐵東站店)、維也納國際酒店(海口南站店);三亞市維也納國際酒店(亞龍灣千古情店)、維也納國際酒店(三亞灣店)、維也納國際酒店(第一市場店)、維也納國際酒店(三亞高鐵站店);儋州市維也納國際酒店;瓊海市維也納酒店(振海路店)、維也納酒店(銀海路店)、維也納智好酒店;東方市維也納酒店;澄邁縣維也納國際酒店(海口火車站店)、維也納國際酒店(老城軟件園店)。
6月18日,維也納酒店集團官網發表聲明稱,關于海南省民政廳辦公室于2019年6月11日公示的《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清單》中有15家涉及到該司品牌(維也納酒店)的相關情況,特做如下聲明:一、我司品牌“維也納酒店”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注冊,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為合法經營使用的品牌名;二、涉事經營主體所使品牌為我司授權,其經營場所性質在合法使用范圍內(商標注冊類別第43類);三、針對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清單,我司已向海南省民政廳提出異議,等待處理結果;四、部分媒體未經我司證實進行大量轉載,對我司品牌聲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我司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