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注冊一件商標,從查詢-申請-核準-公告-發證,最快需12個月左右,有異常情況的時間會更長。
國家商標局早已取消了“指定代理機構”,尤其是在2003年之后,任何經過工商部門合法登記和在國家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可以合法開展商標代理業務。
有家公司在申請注冊商標時遇到了一件納悶事,說公司請了一家知識產權代理商,申請4個類別的商標注冊,結果代理商卻告知公司,有另外一個地方的公司準備在網絡注冊他們公司的商標。后來又說公司其余沒注冊的40個類別,也被另一個公司在網絡上提交了申請,申請若被受理,公司的商標申請就可能面臨被駁回的窘境。后因這家公司及時咨詢了有關機構,這場商標代理騙局才未能得逞。
商標代理騙局
目前可分為4種情形
目前商標代理騙局大致可以分為以下4種情況:
1、謊稱“有人欲將你的企業字號申請商標注冊,我們可為你公司保留優先申請權,如你公司不需將企業字號申請注冊商標,我們將提交對方的申請。”
工商部門提示:“搶注商標”情節實屬捏造,保留“優先權”子虛烏有,廣大企業謹防上當。
2、謊稱“收到商標局發出的《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就等于取得了商標專用權”。
工商部門提示:《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只是表明注冊申請已經被商標局受理,商標核準注冊應以《商標公告》為準。成功注冊一件商標一般至少需要一年時間。
3、謊稱是“商標局或地方工商局的注冊中心、直屬機構、授權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企業申請商標注冊。
工商局提示:申請商標注冊是企業的自主選擇,工商部門不會要求企業申請注冊商標,更不會招攬商標注冊代理業務。
4、謊稱能“保證成功注冊”、“加急”、“優先”辦理商標注冊。
工商部門提示:商標注冊要經過商標局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步審定公告、核準注冊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商標代理組織的上述承諾系無效承諾。
“熟人好辦事”是人們的習慣思維,某些商標代理機構就利用這一點,會經常告知或暗示申請人,代理機構與“商標局有關系”。
據悉,商標局有5個審查處,每個審查處有對應的審查類別,每一份商標注冊申請,都是按照審查進程隨機分配的,商標注冊申請自受理后,起碼需要一年以上時間才會被送到審查員手中,每個商標的審查都要經過各審查處的多個工作環節的審查和復核。
而且,商標局還要對審查員不定期調整變動,最終某一個商標被分給哪個審查員進行審查,事先是根本無法確定的。所以,所謂拿“商標局有關系”來說事,“保證成功”之類的承諾,完全是忽悠人的,是徹頭徹尾的謊話。
最近出現新伎倆
冒充國家機關
據了解,最近有兩種新的詐騙伎倆。一種是假冒國家機關威脅企業注冊商標;另一種是所謂“打配合”,就是幾個人相互給一個客戶打電話,有冒充國家機關的,有冒充企業所在地的代理公司或調查公司的。
據悉,這種“打配合”,目前已經成為某些不法商標代理公司“開拓業務”的手段。工商部門強調,所謂“地方工商局的注冊中心、直屬機構”云云,都是騙人的鬼話,工商部門絕對不可能介入企業申請注冊商標領域,更不可能招攬商標代理業務。
拿“加急注冊”來說,按規定注冊一件商標,從查詢-申請-核準-公告-發證,一般需12個月左右,有異常情況的時間會更長。因此,部分代理機構低于10個月拿到商標注冊證書的宣傳是不現實的。申請人可要求將“低于10個月拿到商標注冊證書”的承諾寫進代理合同,并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如代理機構不能簽署這樣的合同,僅停留于口頭,則基本都是虛假承諾。
盡管商標局一直在努力解決待審商標積壓的問題,商標注冊周期有望縮短,但這“周期縮短”并不是商標代理機構所能夠承諾的,即使作出承諾,要么是騙人,要么是屬于無效承諾。對于這點,企業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一定要考慮清楚,切勿上當受騙。
業內人士認為,商標代理是一個行業,知識產權行業包括商標代理、專利代理和版權登記三個子行業,目前做的最亂的主要是商標代理行業,其實商標代理行業的詐騙手段并非高明,只不過是通過歪曲法律規定,或利用民眾缺乏商標法的和申請流程的知識等,來達到詐騙客戶的目的。
有識之士認為,中國商標申請量的急速增長,其實算不得知識產權或商標意識的覺醒,而是這些代理公司追求不當利益所驅使下的產物,其結果會造成商標資源的巨大浪費。有識之士呼吁,國家應盡快完善商標代理行業法律法規,嚴格商標代理行業準入和職業資格準入,不要讓神圣的知識產權淪為某些不法代理機構和代理人漁利的工具。
[ 浦東新區商標代理機構遭行政處罰]
首例商標代理企業不正當競爭案查處
浦東新區一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近日因在商標代理過程中發布虛假信息,被工商浦東分局逮了個正著,該公司也受到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浦東工商表示,這是工商部門查處的首例商標代理企業不正當競爭案。工商部門提醒商家,辦理商標申請一定選擇正規且信譽優良的商標事務所,如盲目選擇不僅會損失錢財,甚至還會招惹官司,影響企業發展。
據了解,工商浦東分局近日接到舉報材料,反映有家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利用欺詐手段從事代理商標注冊的經營活動。
對此,該分局展開周密調查,發現當事公司成立于2008年,從2011年3月起,利用傳真、QQ聊天等方式,向本市企業發送含有“有人企圖將貴企業名稱搶注為注冊商標,一旦注冊成功,將對貴企業經營活動造成不良影響。”以及“我公司是國家商標局授權單位”等內容的虛假宣傳信息,相關企業因此產生恐慌心理,并委托這家知識產權代理公司進行保護性商標代理注冊。經查,這家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前后與8家公司簽訂了商標代理合同,代理商標注冊142個。
目前,在市工商局的指導和支持下,該分局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的有關規定,對其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時下許多商標代理機構在其使用的宣傳資料、文書抬頭、公司網站廣告招牌、函件等的顯著位置上往往標有“指定”或“授權”二字。
但事實上,國家商標局早已取消了“指定代理機構”,尤其是在2003年之后,任何經過工商部門合法登記和在國家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可以合法開展商標代理業務。原來的《商標代理機構證書》也早就成為廢紙,只能證明過去的歷史,而對當前的資格沒有任何意義。
商標局“授權”代理機構更是子虛烏有的“杜撰”詞,因為自從我國商標代理機構誕生的那天起,商標局還從未以“授權”形式,批準過任何一家商標代理機構,代表商標局對外辦理商標事務的。雖然這些情況在商標代理行業內眾所周知,但在行業外大多數人們并不了解,因而被某些居心不良之輩拿來用作唬人的幌子。“指定”和“授權”背后的真實用意,就是騙取客戶信任。
據介紹,2013年上半年,工商浦東新區分局借助商標權利人舉報、12315舉報、日常巡查等渠道,查辦商標違法案件172件。
工商浦東新區分局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強對商標代理組織的監督管理,全面掌握轄區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經營者底數,認真核實商標代理組織經營情況。對轄區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經營者開展摸底調查,通過實地走訪,切實了解其實際經營情況。積極對其開展行政指導,提出整改措施,引導商標代理行業規范經營。對違法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加大查處力度,依照《商標代理管理辦法》、《公司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時立案查處。以營造有序的商標代理市場環境,促進商標代理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