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技術成果我先申請專利還是先發表論文?
在我國,專利申請的審批采取申請在先原則,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向專利局提出同樣的專利申請,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因此申請人應及時將其發明申請專利,以防他人搶先申請。由于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發表論文、參見展會、開鑒定會都會公開技術而喪失新穎性,因此發明人有了技術成果之后,應當先申請專利,在發表論文,以免因過早公開技術而喪失了技術成果的新穎性,再也不能申請此項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