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王”都注冊了,怎能說知產界容不下一只鴨?
看到韓百科君寫的文章《知產界容不下一只鴨?鴨文化商標被駁回,商評委: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以及這篇文章下的留言,忍不住想說兩句。
其實我挺欣賞韓百科君,他的文字比我的幽默風趣多了,比如“不純潔的理解”這個詞,用得就有意思。而且我也寫公眾號,當然理解標題“醒目”一點,不過是不得不緊跟時代的一種妥協。
我只是不喜歡別人“不純潔的理解”審查員。 這兩年,只要有機會,我就講審查員的不容易,如果是三個小時的講座,我常常能用一個小時來講審查員的事。主要原因是我發現“知產界”太不了解審查員了,有些人覺得自己能夠“一葉知秋“,拿單獨的個案來說明審查員的“主觀”,卻忽略了這個時代的客觀現實是虛實幻化,時空交錯,花可以在北方的冬天開,葉也可以在南方的春天落。
網絡時代,大數據才有意義。這里不用太大,先來七個商標:
上述商標全部注冊在第43類餐飲服務上,說明商標局容得下各種“鴨”,也認為這些“鴨”就是烤鴨的“鴨”。
但審查員為什么從偏偏就從這只“叫個鴨子”里看到了“那種鴨子”?是因為沒辦法看不到,共享下“叫個鴨子“的視頻:
不管怎么解釋“曖昧”、“暗示“、”聯想“、”博眼球“這些詞,無論在不同的人眼里是褒義、貶義或者中性,都不影響商標注冊的嚴肅性。而嚴肅地思考過后,我認為“叫個鴨子”這個商標的駁回充分說明,審查員有著明事理、辯是非的慧眼,分得出“鴨子”和“鴨子”的不同。
至于“鴨文化”商標中的“鴨”是哪個“鴨”,因為商標本身沒有標注,只能在不同的情境中有不同的理解。遺憾的是僅從這三個字里看不出這個商標使用的情境,所以怎么理解都沒有錯,出于謹慎的態度,駁回大概是審查員最好的選擇。
韓百科君文章后的留言中說“心中有佛,所見皆佛。心中有鴨,所見皆鴨”,我也回一句,這還真不是什么“心中有佛”或者“心中有鴨”的問題,僅是個案審查的問題。審查員就如那個背女人過河的大和尚,所做的行為不過是解決問題,這個“鴨子”商標駁回了,那個“鴨子”商標該核準還核準,心中根本沒有生過什么“有佛”“有鴨”的念頭。念念不忘地探討“所見皆鴨”還是“所見皆佛”的,是那個心中“佛”與“鴨”打仗的小和尚。雖然糾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就不要以小和尚之心度大和尚之腹了。
我曾在朋友圈無數次看到這樣的驚嘆:“審查員真是什么都懂啊,這個也知道!”比如之前那個“goingdown”商標,有人就表示詫異:審查員居然知道該詞有“夠淫蕩”的意思。這個商標指定的商品是避孕套、性愛娃娃等,別說是出于盡責,就算是出于好奇,審查員上網查一下,也得必須知道這個意思啊。
所以,真正的重點不是審查員知道什么,而是申請商標就不要選用那些可能會產生“不純潔的理解”的詞匯了。這一點,我與韓百科君的意見一致。(來源:張月梅的商標文)